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为保
障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流程为:预审(包含学院盲审)--学校盲审--查重--校内外评阅(两名副高以上专家评阅,学院可以出具一份校外评阅意见书,另一份需导师送审校内或校外专家)--答辩。
一、预审
1.学院盲审:学院盲审前,研究生创新训练项目需要结题。学生登入学院“知识元数据采集系统”,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111111,修改密码后在院盲审(外审)界面填写全部信息并上传论文,要求上传PDF格式论文,学位论文(不要出现导师和学生本人的名字,格式要求见附件6.1,详细操作见操作手册)
(第一批学院盲审时间:2023年2月6日前。第二批学院盲审时间:2023年3月23日前。
第二批次增补学院盲审时间:2023年4月25日前。第三批学院盲审时间:2023年7月3日前。
第四批盲审时间10月13日前)
2.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登录新信息系统,在“科研”—“科研成果录入”菜单下按成果类别登记满足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成果信息(附件2)。
3.发表论文尚未达到学院及学校要求的,可先进入盲审和评阅环节,申请毕业答辩,达到要求后再申请学位。(须在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之后一年内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二、学校盲审
1.时间安排
由于盲审周期较长,务必按时提交材料,否则将影响答辩和学位授予等。
研究生处第一批批量送审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
第二批批量送审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
第二批增补批量送审时间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8日。
第三批批量送审时间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1日。
第四批批量送审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
2.盲审相关材料
(1)校盲审条件:
1)学分已修完,学位课平均绩点达到2.6。
2)预审通过且学位论文定稿经导师审核通过的。
3)科研成果未达到学院要求的,可先进入盲审和评阅环节,申请毕业答辩,达到要求后再申请学位。
(2)所需材料
纸质版材料以由学生交到现代交通工程中心7921沈老师处)
特指:《答辩预审表》(见附件3)、《9721见好就收才是赢电子网站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见附件7)(研究生秘书签字与学院分管院长签字空着)
2)电子版:
在学院“知识元数据采集”系统登记信息、上传下列附件
盲审论文,要求电子文件名为:学号-姓名
须按照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说明(见附件4)及论文模板制作(见附件5),并按照盲审格式隐去作 者及导师相关信息(见附件6)
查重论文,要求电子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学位论文题目
查重论文与送审论文的内容有所区别,需要发送内容无删减版,以降低查重率,需要单独收取。
《9721见好就收才是赢电子网站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见附件7)电子文件名为:学号-姓名-简况表;《答辩预审表》(见附件3)电子文件名为:学号-姓名-预审表
要求有导师、自己的电子签名
二次送校盲审的同学需额外提交论文盲审情况说明表(附件14)
(若有,由学生私发给沈怡君老师)
3.盲审论文系统提交与审核
研究生需在学校研究生处信息系统中同步提交盲审论文,导师应及时完成审核,信息系统菜单分别是:学位—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端)、学位-确认学生论文(导师端)。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等内容务必填写正确,系统中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必须与线下提交一致。盲审论文系统提交与导师审核请在线下提交后三天内完成,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16。
三、盲审结果通知与处理
研究生处收到盲审结果后,通知学院副院长和秘书,由学院再通知到导师和研究生本人。
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参见《9721见好就收才是赢电子网站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审的规定》(沪工程研〔2019〕39号,见附件9)。(注: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和降低异议率,学院要求一般异议论文修改须满两个月,严重异议论文修改满六个月,交研究生处再送盲审,具体可查阅学院网站研究生相关文件)
四、学院查重
学院盲审结果返回并确认无误后,需发送查重论文进行查重。
1.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查重结果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15%,且校内互检复制比<10%的,可送校盲审。
2)对于 15%≤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40%,或 10%≤校内互检复制比<20%的学位论文,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整改。原则上学校为学院每名学生仅提供一次检测机会,二次检测机会只有个位数,请慎重!!首次检测未通过者,可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检测,二次检测的论文需要收到通知后的次日前发送给研究生秘书老师,因送审时间固定,若无法及时发送,则需要等到下一批次查重后再送校盲审。(无需再经过院盲审)
3)对于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40%,或校内互检复制比≥20%的学位论文,学生延迟至下批答辩,导师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4)等后续答辩通过后,学校还会对论文重新查重;授予学位后的论文均须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学位论文抽检。具体处理办法参照附件15。
五、论文评阅
送盲审后,导师可找专家对研究生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按照《9721见好就收才是赢电子网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进行(见附件10)。评阅意见书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的类型,详见附件11。
1、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人,由对该课题较为熟悉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且至少1位为校外专家(学院可以出具一份校外评审书,另一份需导师送审校内或校外专家)。
2、研究生学位论文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是研究生可以提交答辩申请的条件之一。若未达要求,则须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委托校外评阅专家再次评阅,直至满足要求。
9721见好就收
2023年3月3日
2023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相关附件-9721见好就收.zip
1.学生信息表导入模板-底板
2.科研材料-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3.答辩预审表
4.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说明
5.学位论文模板
6.1.学位论文盲审格式要求
6.2.盲审论文隐去信息示例
7.盲审简况表
8.9721见好就收盲审论文清单
9.9721见好就收才是赢电子网站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抽查盲审的规定
10.9721见好就收才是赢电子网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11.9721见好就收才是赢电子网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12.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学校和学院的)
13.关于印发《9721见好就收才是赢电子网站论文分类办法(2019年版)》的通知
14.论文盲审修改情况说明表
15.沪工程研〔2021〕19号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实施意见
16.盲审论文系统提交与审核操作手册.pdf